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展供销社经营服务领域,发展“网上供销”,不断增强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
电子商务专职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电子商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2、具有胜任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14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供销总社组织人事科(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52号供销大楼七楼),咨询电话:63721346。
报名时需递交《临安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凡递交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3人,不予开考;符合条件人数超过15人,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0名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水平、管理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薪酬待遇执行市供销总社合同制职工薪酬制度,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临安市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专职岗位职责 (点击打开,右键另存)
附件2:临安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 (点击打开,右键另存)
临安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