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安市委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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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6-07-18

中共临安市委办公室文件

 

临委办发〔201638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安市深化供销合作社和

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临安市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安市委办公室

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26

临安市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健全农业全程服务和农民共建共享平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17号)精神,结合临安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背景

(一)基本情况。临安市行政区域面积3126.8平方公里,下辖13个镇、5个街道、298个村(社区),户籍人口52.9万。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66.28亿元,财政总收入60.28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56亿元,农业总产值57.77亿元,城乡居民收入比1.741

(二)现实需要。目前,我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总量不少,但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社很少,形成品牌、不断发展的很少,起到龙头带动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很少。随着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成长,以技术推广、生产作业、产品收购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服务格局越来越不适应,技术创新和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暴露,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滞后的问题日趋突出,新型主体实力弱小、竞争无序的问题日渐显现,发展全要素供给、全产业链经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显得越来越迫切。随着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高技术高资本高收益投资领域的不断增多,以普遍农户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分散投资形式越来越不适应,投资能力不强、投资引领缺失、投资经营与回报缺乏监管等问题日益显现,建立共建共享农业现代化的组织载体和体制机制显得越来越重要。随着政府农业公共服务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多,以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包揽直供服务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服务纵向不到位、横向不到边和服务方式不多、质量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形成直接供给与间接供给相结合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显得越来越必要。构建成员规模更大、覆盖领域更广、合作层次更高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有利于建设具有生产、供销、信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构建投资引领、经营监管、收益分配等功能相结合的共建共享机制,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决定、社会协同作用相得益彰的现代农业治理体系。

(三)工作基础。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赢得了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的先发优势。至2015年末,全市有农民合作社530家,成员1.81万人,辐射带动非成员农户11.8万户,占总农户数的75%以上。供销社系统有7家基层供销社、8家基层分社,领办和参办农民合作社72家、联合社4家,建设农资连锁网店162家、庄稼医院4家、日用品供销连锁便民店113家、社区服务中心55家。临安市农村信用联社有营业网点65个、自助银行26个。这为创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深化“八八战略”,围绕创新“三农”治理体系,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联动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建立以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为基础、具有对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及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使其成为农村家庭经营和商品流通的服务综合体、农业一体经营和服务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农业公共服务和政策实施的供给中介体,更好地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市场决定、社会协同。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在农业治理体系中的关系,充分发挥农合联的协同治理作用,使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社会协同作用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2. 横向集中、纵向一体、联合发展。积极引导经营业务相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横向联合和业务相关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纵向联合,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扩大组织规模、拓展服务功能、发展一体经营、增强竞争实力,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走上跨区域规模化和跨领域一体化的联合发展道路。

3. 自愿加入、民主管理、共建共享。坚持合作制原则,强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联合会中的主体地位,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民主管理,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涉农服务组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平等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合联成为各类农民合作社和广大农民共建共享农业现代化的综合平台。

4. 统筹谋划、联动改革、稳步推进。围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治理体系,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及企事业单位改革联动起来,由下而上组建农合联及其组织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构建市、镇街农合联组织体系

1. 农合联的性质地位。农合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实行农有、农治、农享。农合联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接受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管理。农合联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农民群众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情民意和服务需求的有效渠道,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托,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综合平台。

2. 农合联的组织架构。建成市、镇街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

镇街农合联组织架构。镇街农合联是市农合联的会员单位,由一个或几个镇街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基层供销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兴办的经济主体、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为农服务组织、涉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等自愿参加组成。跨镇街经营服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事业单位可在主要经营服务地所在镇街加入农合联,规模较大的可直接加入市农合联。农合联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镇街农合联的服务平台依托镇街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机构)组建。

市农合联组织架构。市农合联由镇街农合联、跨镇街经营服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组成。农合联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聘任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依托市供销合作总社管理机构组建,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内设“一室五部一公司”等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部、生产技术部、供销经营部、信用保险部、合作发展部和资产经营公司(详见附件)。

3.农合联的治理机制。农合联实行民主管理。农合联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选举或罢免农合联理事、监事和出席上级农合联会员大会的代表,议决农合联的重大事项。在农合联会员大会休会期间,农合联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执行决议和财务。

农合联坚持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农合联理事会成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农合联实行独立理事制度,由独立理事客观评价农合联的运营和管理状况。农合联中涉农企事业单位会员不享有选举权和除监事以外的被选举权。

市农合联实行“议行分立”。农合联理事会聘任执行委员会领导班子,执行委员会领导班子聘用工作人员。执行委员会人员可参选理事会理事,但人数不超过理事会理事的三分之一。执行委员会依托市供销合作总社管理机构组建。镇街农合联实行“议行合一”,理事会直接从事执行管理工作。

4.农合联的服务功能。农合联的基本服务功能为生产服务(技术推广、生产性服务、农产品加工等)、供销服务(农资供销、农产品营销、消费品流通等)、信用服务(资金互助、保险互助、融资担保等)。同时,农合联受政府及涉农部门委托,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具体实施工作;做好与本级政府沟通和向本级政府、上级农合联反映农情民意、提出政策建议等工作。农合联的经营性服务功能实行实体化运作,由作为会员的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企业等实体承担和实施。镇街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市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责。

5.农合联的资产经营。由市供销总社与涉农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会员合股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出资各方的出资人权益不变,按出资额履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财产。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对下属全资、控参股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发挥投资引领、经营监管、分配监督等作用,引导会员共同投资或参股效益较好的项目,成为会员共建共享的组织载体。

6.农合联的合作基金。基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原始合作基金;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按不低于20%比例上缴的年度资产收益;政府提供的扶持资金;财政奖补收入;社会各界捐赠捐款;其他合法收入。基金主要用于农合联的为农服务事业,并优先用于建立和补充农村合作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农民合作基金的闲余资金,可按农民合作基金章程和相关规定采取保值增值措施。

7.农合联的经费来源。农合联经费来源包括以下渠道:一是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员入会会费和年度会费;二是政府根据农合联执行委员会的人员编制安排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三是政府委托或购买公共服务的经费;四是农民合作基金根据开展相关服务需要,每年安排的经费;五是其他合法收入。

(二)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构建农合联供销服务体系

1.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基本思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市场经济方向和合作组织性质,按照社企分开和有机融入农合联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强化供销服务功能和社有资产经营,创新基层社组织形式和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形成适应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的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及服务机制。

2.强化供销服务功能。创新供销合作社的农资服务方式,推进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加快农资物联网建设与应用。

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快推进农资现代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临安“惠多利”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庄稼医院,完善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示范推广、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等系列化服务。依托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探索在当地特色产业中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全程托管和半托管服务。依托省供销社“智慧农资”服务平台,提升改造“惠多利”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完善农技咨询、信息传递、新农资推广、网上农资商城、网上庄稼医院创建,实施线上线下融合,开展更加便捷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是完善农资商品淡季储备工作,保供稳价,维护农资流通市场秩序;二是实施废弃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服务;三是承办政府委托的防汛、抗灾等商品物资的储备、协调和管理。

创新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农合联+电商”经营模式。依托淘宝网特色中国临安馆、1号店特色中国临安馆作为市农产品电商统一平台,重点推荐临安优质农产品进城上线,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平台上开设专业馆、专卖店等。充分发挥临安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作用,组团对接超市、农产品市场、全国总社及省社农产品网上平台,参加省市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方式,打响临安农产品品牌。承接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的公益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创建供销社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依托基层社组织、资金、网络等优势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镇(村)服务站点,为农产品电商用户提供线下展示展销、培训、策划、广告制作等系列服务。

完善“新网工程”网络建设。依托“惠多利”农资连锁网络和供销社日用品便民连锁网络,推行“一网多用”,实施废旧物资、废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处置等业务,提升现代流通网络功能和作用。

3.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按照以市供销合作总社执行管理机构为依托组建农合联执行委员会的要求,优化市供销总社执行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合理核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稳定市供销总社执行管理机构现行管理模式,确保农合联执行委员会有效运转。

(三)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和企事业单位改革,构建农合联生产服务体系

1.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及企事业单位改革。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区分涉农部门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经营服务三类职能,并按照先易后难、水到渠成的要求和农合联的承接能力,逐步剥离涉农部门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服务事项并优先由农合联承担,以委托或购买方式将涉农公共服务事项转由农合联承担。积极创造条件将涉农部门的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产品促销等生产经营性服务事项转移到农合联;将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民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或购买方式由农合联承担。推动涉农部门所属或主管的产业协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组织走向市场,并引导其加入农合联。

2.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开展以规范产权结构提升统一经营服务为重点的农民合作社改造提升行动,扩充社员数量,拓展服务功能,延伸经营领域,规范分配机制,引导重组联合,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强化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健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扶持机制。实行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对经营不正常、运行不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农民合作社名录。

积极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以产权为纽带联合起来,组建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与其他涉农经营主体以服务为纽带联合起来,组建涉农行业协会。引导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行业协会加入农合联,促进农合联形成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为骨干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技术推广、储存加工、品牌包装、市场营销、业务培训等专业服务,集中购买会计代理、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

鼓励农合联会员普遍采用股份合作制,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兴办经营实体(包括拓展休闲旅游、劳务就业、生活消费等服务功能),发展产业一体化经营,建立产权联结纽带和利益共享机制。市农合联要运用信息化手段,组建由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城乡消费者等共同参股的农产品、日用品连锁配送网络和销售、消费合作社及联合组织,为农业生产者提供高效、增值、便捷的农产品营销服务,为城乡消费者提供优质、廉价、便利的农产品和日用品供给服务。

(四)发展农民合作金融,构建农合联金融服务体系

1.重构合作金融体系。以建立农民资金互助会、保险互助会为重点,构建新型农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有条件的农合联成员合作社按照会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条件成熟时,筹建市农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承担农民资金互助会的资金余缺调剂、运行安全监管、资金保值增值、风险防范救助等职责,并加入农合联。探索组建农民保险互助会,为成员提供农业、财产、人寿等保险互助服务,适时承接做好政策性农业和农房保险的具体工作。

建立“账款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农合联与农信机构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负责业务决策、账目管理,农信机构等金融机构为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提供开户结算、资金托管、借款复核、渠道支持、信贷融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财务顾问等服务。农信机构加入同级农合联。

建立合作金融监管体系。市政府对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负有监管职责,为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市金融办负责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民政部门负责对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以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登记之前征求农合联、金融办等部门意见。建立会员民主监督、互助会自控管理、农合联内部监管、金融办业务监管的监管体系。建立互助资金保险制度、风险补偿资金和损失补偿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扩大普惠金融覆盖。市农信机构全面开展面向农合联成员的信用等级评定,并对农合联成员实行授信服务。发挥供销总社现有农信担保公司作用,与市农信机构建立服务协作关系,为农合联成员开展信贷担保服务。农合联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

(五)理顺党政相关部门与农合联关系,建立政策支持和工作监管体系

1.建立政策支持体系。保障农合联正常工作经费开支,整合涉农财政扶持资金,优化扶持资金的比例结构,建立以扶持农合联公益性服务为重点的补助机制。保障农合联的日常工作力量,给予市供销总社原有缺额编制补足。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农合联增强服务功能的实施办法,支持相关部门以委托、购买等形式,将农业公共服务交由农合联承担。建立涉农公共服务委托和购买目录,把涉农政策性保险、农情调查、涉农基础数据统计、农产品市场拓展、专业合作社建设、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废弃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回收处置服务等列为购买内容。逐步将适合农合联发放的农业补贴委托给农合联发放。

落实相关政策支持。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对农合联及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资金互助等合作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落实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制度体系。落实合作社扶持政策,将农合联及其成员合作社作为有关农业扶持资金的重点支持对象,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并加入农合联。

加强改革协同。涉农部门要适时将应该转移的具体服务事项转移给农合联承担,并为农合联承接具体服务事项创造条件,实行管理与服务、监督与执行的分离。供销合作社要增强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将自身改革融入到构建农合联的改革中去,坚持去行政化和回归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导向,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以全新的形象强化为农服务。财政部门要调整相关涉农政策的实施方式,探索由农合联承担部分具体工作的有效机制。民政部门要做好农合联、农民资金互助会及联合会的注册登记工作。其他涉农部门和财政、国土、经信、商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要制定支持农合联的具体政策并落实到位。

2.建立工作监管体系。建立市委、市政府对农合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对组织运转、制度执行、服务业绩、成员权益、项目实施等进行考核,并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办法。落实执行上级农合联、供销社对市农合联、供销社的奖惩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对农合联的廉洁监督制度,将市农合联执委会列入市级监察范围,对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农合联要强化自身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利益代表和服务组织的意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评价,并加强内部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2月)。根据省里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报省农村改革实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批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5月)。

1.组建市农合联执行委员会(筹),建立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并启动运行。

2.完成镇街农合联、市农合联组建工作。

3.完成农民资金互助会组建工作。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6年6月至12月)。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形成临安特色的“三位一体”基本做法。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三位一体”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由市委副书记李文钢任组长,副市长吴春法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市农办、市编委办、市林业(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供销总社、市农信联社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农办。各镇街要及时部署、组织、实施好农合联工作。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三位一体”改革,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向上报批机制,及时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建立以市农办牵头,市供销总社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建立指导服务机制,定期下基层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农合联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吸引更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入农合联。加强基层干部、村干部及各经营主体的培训,普及合作经济知识,培养造就一批发展合作经济的骨干队伍。

附件:临安市农合联组织框架图

 

中共临安市委办公室              2016526日印发

 

信息发布:孙键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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