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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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新闻网添加日期:2017-08-25

    临安市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函〔2017〕46号

    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17-2019年)

    为深入贯彻市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新临安总体目标,落实“产业现代化”工作要求,做强“临安山核桃”品牌,加快山核桃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减量提质和提升品牌的要求,大力实施“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深入推进“生态安全、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区域品牌、市场监管”五大攻坚战,全面提升山核桃规模化生产、生态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营销水平。通过2017年生产抓示范(生产示范年)、2018年经营强规范(经营规范年)、2019年亮牌树典范(品牌推进年),到2019年底,全市山核桃面积控制在40万亩左右,年产量稳定在1万吨左右,实现山核桃全产业链产值35亿元;创成浙江省农产品区域名牌,争创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进一步巩固临安“中国山核桃之都”地位。

    二、行动内容

    (一)生态安全攻坚战。建设基础设施齐全、经营管理科学、生态功能完善、示范带动明显的山核桃综合治理示范基地10个、面积3000亩。改良山核桃林地土壤基础,新建土壤改良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基地20个,辐射带动面积30万亩。引导山核桃林相改造和近自然经营,建成“山核桃+珍贵彩色树种”等多种混交模式示范基地10个、面积1000亩。加快山核桃自然落果和张网采收推广,新增张网采收3万亩,建成自然落果智能监管示范区3个。

    (二)主体培育攻坚战。充分发挥山核桃林地流转经营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投资经营主体参与林地流转,鼓励村集体推进林地流转、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山核桃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示范主体30个,实施林地流转3万亩。推进山核桃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合社)建设,巩固和提升发展山核桃产业规范化合作社10个。引导山核桃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培育1—3个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山核桃全产业链示范企业。

    (三)科技创新攻坚战。依托山核桃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团队,组建以土壤改良、病虫害综合防控为主攻方向的专家团队,实施山核桃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形成相应技术方案,推广应用率达到80%以上,干腐病、根腐病等主要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充分挖掘临安山核桃特色和优势,研究制定临安山核桃指数体系。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支持山核桃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设立产品研发中心。鼓励先进适用农机的引进装备,新增先进农机具600台(套),创建山核桃机器换人示范园区(基地)3个。

    (四)区域品牌攻坚战。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发展战略。建立临安山核桃指数体系,动态发布临安山核桃产业发展系列指标,重塑“临安山核桃”区域品牌形象。鼓励企业、合作社等申报驰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知名商号、中国名牌农产品。每年举办1—2次山核桃产业论坛、特色品牌评选、山核桃文化节等宣传促销活动,全力打造“临安山核桃”系列推广推介平台。引导山核桃种植经营主体,加强与电商企业对接,推广“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营销模式典型10个。挖掘山核桃产业传统镇(村)的历史底蕴,发展生产体验、休闲观光、养生健体、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山核桃特色小镇(村)5个。

    (五)市场监管攻坚战。规范“临安山核桃”证明商标使用,强化原产地保护,开展原产地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山核桃产品质量系列标准体系。加强山核桃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以上山核桃生产企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率达到80%以上。实施山核桃企业质量安全分级监管,分级监管率达到80%以上。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推进山核桃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诚信经营示范性生产销售主体30个。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线上线下市场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实施,由市委、市政府成立“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农业局),各山核桃重点镇、各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攻坚行动,制定好年度实施细则;各重点镇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计划任务,出台配套扶持政策。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财政要加大对山核桃产业的支持力度,设立“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扶持政策实行项目化管理,市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要规范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资金兑现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完善山核桃政策性保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山核桃产业;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配套建设用地要优先保障。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最有力、最见效的宣传方式,全面扩大“临安山核桃”影响力。要深入挖掘“临安山核桃”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提升文创附加值。要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新旧结合、全面铺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助力亮牌战略实施。

    (四)健全工作机制。“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攻坚行动实行目标管理,分解量化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和考核机制,把攻坚行动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业绩考评,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7年“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重点任务各镇分解表

3.《2017年度“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三年攻坚行动重点项目实施指南

 

信息发布:凌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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